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就要更好发挥我国政治制度优势,将其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治发展模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政治发展道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既有科学的指导思想,又有严谨的制度安排。
新中国的诞生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中国共产党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独立探索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照抄照搬他国的政治制度行不通,会水土不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新中国成立70多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必须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初心和使命。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把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好贯彻好落实好。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我们要咬定青山不放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稳定政治环境和有力政治保障。(张树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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