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推动巡察工作依规依纪、有序高效开展,近日,无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制定了《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清单》(以下称《工作清单》)。
《工作清单》共分为六个部分、26个具体步骤,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进行规范,全面系统地对被巡察党组织“应该做什么”、“怎么去做”开出了清单,提出了要求。
《工作清单》明确了被巡察党组织在各个阶段的具体配合任务。巡察准备阶段,要召开党组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配合工作具体安排,及时与巡察组负责同志沟通,商定配合事项。巡察了解阶段,要全力协助巡察组做好个别谈话、调研座谈、查阅资料等工作。巡察报告阶段,要针对重大、复杂问题相关情况实事求是发表意见,支持配合巡察组沟通工作。巡察反馈阶段,要按照巡察组要求,组织召开巡察反馈会议,以文件形式印发巡察反馈意见,并将反馈情况向社会公开。巡察移交阶段,要专题研究巡察组移交的办理事项,并将办理情况在整改报告中予以反映。巡察整改阶段,要坚决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支持配合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和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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