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县监察委员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5月12日上午,无棣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县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情况的报告。县监委主任李静代表县监察委员会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
报告从三个方面总结了全县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的主要做法:强化系统思维,协作联动确保工作精准;坚持效果导向,多措并举确保工作成效;聚焦突出问题,靶向纠治确保整改落实。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县监察委员会始终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主动把监察工作放到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中定位谋划,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及时有效解决了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后,李静在报告中指出,今后县监委将忠诚履职尽责,扛牢政治责任,下更大气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推动“强优富美”新无棣大发展、打造鲁北港产城融合新高地提供坚强保障。
鲁公网安备 3716230200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