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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来源:无棣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18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经县委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十三届无棣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本轮巡察集中派出4个巡察组,将于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对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政法委、公安局、新海工业园管理中心、生态环境局、档案馆、油区服务中心等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主要任务是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以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巡视巡察精神和要求为镜子,围绕“三个聚焦”开展巡察,切实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

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

县委巡察一组

公安局、档案馆

17854359287

wdxwxcz05@163.com

县委巡察二组

人大机关、油区服务中心

17854359282

wdxwxcz02@126.com

县委巡察三组

政法委、生态环境局

17854359281

wdxwxcz01@126.com

县委巡察四组

政协机关、新海工业园管理中心

17854359285

wdxwxcz04@126.com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保证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均开通专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在各被巡察单位设立举报信箱。现公告如下:

各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上午8:00—20:00。 

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可以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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