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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组织机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组织起草县纪委县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群团工作等。

      (二)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县管企业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镇(街道)纪(工)委副书记、派出监察室副主任,县管企业纪委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县监委机关、所属单位、派驻机构、派出机构的干部,以及县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镇(街道)纪(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协助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三)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五)信访室(挂县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牌子)。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和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对反映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分类处置、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经分析研判,提出分办处置意见,按照程序移交纪检监察室处置;统一受理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加强全县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管理;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

      (七)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和执纪审查、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镇、街道)党组(党委、党工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派驻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镇、街道)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派出监察室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八)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下级党的组织、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受理和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县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提出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规建议;起草、修改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九)信息中心。负责网络舆情信息预警、监控、收集、整理、处置等工作,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宣传教育和网络信息工作;加强网络突发舆情事件工作研究,及时提出应对策略,积极引导舆论方向;会同相关部门,为引导舆情方向提供咨询及帮助;会同组织部,做好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相关工作;会同宣传部,做好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宣传相关工作;负责本中心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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