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近日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换届纪律典型问题,分别是:
小泊头镇副科级干部殷建民违规操办孩子满月宴问题。2017年9月16日,殷建民在县城某饭店为其孩子举行满月宴,超范围宴请同学及同乡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县纪委给予殷建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佘家镇中邓村党支部书记王振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王振峰以个人名义、他人名义或不记名定额发票等方式,在村集体资金中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燃油费、手机话费、家庭宽带费等。县纪委给予王振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
水湾镇南侯村党员宋玉奎拉票贿选问题。2017年12月,在南侯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前期,宋玉奎违反组织纪律,以走访、慰问的名义先后到多名党员家中赠送花生油、火腿、水果、奶及现金等进行拉票。县纪委给予宋玉奎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作为政治任务,针对春节期间易发多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提前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全县正处在村“两委”换届的关键时间节点,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严格遵守村“两委”换届纪律。各镇街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各级党组织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抓实抓细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我县村“两委”换届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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