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侵害群众利益的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县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金铭等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郭金铭在担任县水利勘测设计室主任期间,以效益工资名义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加班补贴,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县水利勘测设计室工作人员张金义在负责单位招投标工作中,违规使用公款走访招标代理公司、项目建设方,并将走访费用、租车费用以工人工资的名义入账报销。县纪委给予郭金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收缴。县监委给予张金义警告处分。
海丰街道办事处前牛村党支部书记李新友履职不力问题。李新友在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职,未及时将本村生活困难的牛某峰、牛某清纳入贫困户并享受扶贫政策。海丰街道党工委给予李新友党内警告处分。
佘家镇曾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委员曾现荣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等问题。曾现荣在村任职期间,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违规向村民收取办理土地证费用,用于支付零工、饭费及报刊征订等费用。县纪委给予曾现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加强党性修养,从小事小节做起,把改进作风作为加强党性修养、锻炼党性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保持从严管党治党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要把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及时研究有针对性措施。要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党的十九大以后仍然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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