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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14       

     在基层从事纪检工作,感受最深的是调查对象“心态”的变化——从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的误解、埋怨乃至怨恨,到明白错误及后果后的醒悟和懊悔。

  2015年3月,我参与了一起村干部违纪问题的调查。正是这次调查,让我对纪检工作有了更深刻的思考和理解,有了更坚定的决心和担当。

  调查对象唐某,80后,2013年7月怀揣建设美好家乡的梦想,毅然辞去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职,参加村级换届选举,顺利当选村委会主任。然而,仅仅过了1年多,这个被普遍看好的年轻人,因私分专项资金被县纪委立案调查。

  第一次见到这个年轻人,还未交代来意,他就先跟我们侃侃而谈他的工作业绩和人生规划。待我们说明来意后,谈话变得很艰难。唐某有明显的抵触情绪,要么不回答提问,要么东拉西扯。“我当村委会主任不是为了钱,是真的想来干点事,我做了那么多事,就拿了这点儿钱,难道不能功过相抵吗?”我耐心地对他说:“这不是数额的问题,而是错误的性质。你拿了不该拿的,你这么年轻就犯了这样的错误,是很危险的!”他回复我的则是长久的沉默……

  最后一次谈话结束前,他语气急促地问我:“会给我一个什么处分,我想要一个轻点的处分。”我告诉他:“处分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要保护和挽救干部,一定会根据事实和依据给你一个公平公正的结论。”

  唐某低下了头,我的心里涌起一种复杂的情绪,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喜悦,只有遗憾。我为这个年轻人曾经的满腔热情和梦想感到惋惜,不知道他日后将怎样看待这段经历,也不知道这段经历会给他带来什么样的改变……最终,唐某因私分专项资金,受到留党察看1年的处分。

  今年9月,县纪委调查核实唐某处分期的表现,唐某在个人思想工作汇报中写道:“(我到一些贫困村和社区)看到了困难群众生活现状,我很惭愧,以前以为那点钱算不了什么,现在才知道自己真的错了。处分之初,我对纪委是有怨恨的,觉得纪检干部不近人情,区区那点儿钱就给处分,破坏了我的人生规划,但现在我要感谢纪委,及时挽救了我,让我悬崖勒马,不再继续错下去。”

  调查核实结束后,一位同事提起唐某的时候感慨颇多,“他的变化很大,说话谦逊很多,他说知道错了的时候,我相信他是发自肺腑的,是真诚的。”

  从事纪检工作的这几年,遭遇过朋友的怒目相向,甚至熟人变成了陌路,有时会觉得难过。但看见唐某的变化,我更加坚信,纪检工作绝不仅仅是给违纪的人一个处分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在一个人刚刚犯错的时候,拉他一把,提醒一下,甚至是惩戒一次,使其迷途知返。(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纪委 李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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