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我国司法、执法和外交等部门与美方密切合作,“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外逃13年的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这既是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进程中的一个重大战果,也是中美反腐败执法合作的又一重要成果。
此前,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于2014年从美回国投案自首;3号“百名红通人员”乔建军及其前妻被美方提起刑事诉讼;中国银行开平案主犯许超凡和许国俊在美获罪入刑;4号“百名红通人员”黄玉荣于2015年主动从美回国投案自首。
自2005年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反腐败工作组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美反腐败和执法部门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5起重点个案均有不同程度的突破,在双方反腐败执法合作的征途上,镌刻下一个个清晰的印记。
中美加强反腐败合作协调
2014年12月 中美JLG第12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确定5起反腐败追逃追赃重点案件,并指定双方主办检察官和办案人员,逐案制定路线图和工作方案。
2015年6月 应美方邀请,中央纪委监察部、最高检、公安部及浙江省、河南省追逃办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美国,就杨秀珠、乔建军等重点案件与美方主办检察官和探员进行磋商。
2015年10月 中美JLG反腐败工作组第10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双方就杨秀珠、黄玉荣、乔建军、“二许”等重点个案进行磋商,会后奔赴河南等地展开联合调查。
2015年11月 中美JLG第13次会议在美举行。双方逐案磋商重点个案,明确了下步联合调查工作的重点。
2016年9月 中美JLG反腐败工作组第11次会议在美举行,中美双方就杨秀珠归案形成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就杨回国相关安排工作达成共识。
5起重点个案实现突破
1.杨秀珠
2014年6月19日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关注的重点外逃人员、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在美国纽约被捕。
2015年9月18日 杨秀珠的弟弟、潜逃美国14年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杨进军被强制遣返回中国,这是美国首次向中国遣返公开曝光的“百名红通人员”。
2016年7月11日 杨秀珠撤销避难申请并正式提出回国投案自首。
2016年8月30日 美移民法庭裁决同意杨秀珠撤销避难申请并当庭判发遣返令。
2016年11月16日 “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外逃13年的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
2.黄玉荣
2015年12月5日 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中国司法、外交等部门及河南省追逃办密切协作,在美方配合下,成功规劝潜逃美国13年之久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黄玉荣回国投案自首。
3.许超凡、许国俊
2015年1月15日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关注的重点外逃人员、中国银行开平案主犯许超凡和许国俊被美国法院分别判处25年和22年监禁,许超凡之妻邝婉芳、许国俊之妻余英怡分别被判处8年监禁。
2015年9月24日 潜逃美国14年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邝婉芳被强制遣返回中国。
4.王国强
2014年12月22日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关注的重点外逃人员、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从美国洛杉矶回国投案自首。
5.乔建军
2014年7月 美方对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关注的重点外逃人员、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河南分公司周口直属库原主任乔建军及其前妻赵世兰提起刑事诉讼。
2015年3月17日 乔建军前妻赵世兰在美被逮捕。
中美JLG反腐败工作组发挥作用
5起追逃追赃个案均取得重要进展,丰硕成果的背后是中美双方在中美JLG机制下数年的共同努力。2014年以来,中美元首会晤和第六轮、第七轮、第八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都确认了中美JLG机制作为两国执法合作主渠道的作用。
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China-US Joint Liaison Group on Law Enforcement Cooperation)
成立时间:1998年
根据1997年10月发表的《中美联合声明》,中美双方自1998年起开始加强在执法合作和法律领域的合作,成立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
1998年5月11日至13日,中美JLG首次会议在华盛顿召开,标志着JLG机制的正式成立。
组成方式:
中方由外交部牵头,公安部、司法部、监察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为成员部门。
美方由国务院牵头,政府道德署、司法部、国土安全部和联邦调查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部门。
三团长制:
中方由外交部、公安部、中央纪委监察部分别派员担任共同团长,美方由国务院、司法部、国土安全部分别派员担任共同团长。
中美JLG全体会议:
JLG全体会议是由中美双方共同在两国轮流举办,迄今已举行13次,将于今年11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第14次会议。
中美JLG反腐败工作组
成立时间:2005年
为落实2004年中美两国元首在智利APEC会议期间达成的加强反腐败合作的政治共识,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中美双方在执法领域的合作,2005年5月,中美双方一致同意把中美反腐败合作纳入中美JLG机制,并成立反腐败工作组。
组成方式:
中方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牵头,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为成员单位,中央纪委监察部国际合作局副局长担任工作组中方主席,同时也是中美JLG中方三团长之一。
美方由国务院和司法部联合牵头,国土安全部、联邦调查局、国家安全委员会、商务部、政府道德署等为组成单位。
会议制度:
2005年6月在华盛顿成功召开了中美JLG反腐败工作组第1次会议,双方确认把反腐败工作组会议制度化,1年1次,轮流举办,迄今为止已举行11次反腐败工作组会议。
会议议题:
主要包括追逃追赃个案合作、反腐败经验交流、多边框架下的反腐败合作等,旨在通过加强两国反腐败和执法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对话,促进相互了解和互信,建立和完善中美追逃追赃合作机制和平台,推动个案合作,争取更多实质性成果。除工作组会议外,每年还举行若干次JLG反腐败工作组联络员会议,由双方反腐败和执法部门人员参加,就重点案件进行及时磋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李鹃|美术设计 李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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