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书表示,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规定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等;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构建起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记者 丁小溪 程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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