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召开案件审理工作暨案件质量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
1月4日,无棣县案件审理工作暨案件质量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案件审理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县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全县案件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任卫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炳昭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入查找当前案件审理工作和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改进自身工作;要增强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抓好相关新纪新法的学习研究,提升综合素质;要坚持严格执纪与实事求是、讲究政策策略协调统一,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努力提高案件质量。 会议要求,2019年要落实“案件质量规范化建设年”的各项要求,对自办案件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照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查缺补漏,全面整改落实,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提升案件质量的有效办法,提高案件审理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各镇(街)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以及县纪委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党风室、案管室全体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