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该作出让村干部私分厕改补助的决定并参与私分,大家一定要以我为鉴,千万不要有私心、起贪念……”在前不久召开的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村居干部“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上,钱家湾村原党委书记何某就自己提议安排制作“阴阳表”,私分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工作补助作出深刻检讨。
该案起因来自木洞镇纪委对村居财务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的一张费用领取表。
“《钱家湾村2019年无害化厕所改造社长补助发放表》的‘金额’一栏全是铅字打印体,显示为每户50元,领取金额从450元到2350元不等,‘领取人’一栏则是手写字迹,显示有13人领取,但签字笔迹非常相似,这怎么回事?”镇纪委干部向钱家湾村综合服务专干刘某问道。
“这……这是我们村党委书记安排的,看上去是我们村13个社的12名社长签字领取的(其中1名社长代管2个社),但事实上是由8名村干部分别签的字,有一部分钱没有发到社长手中。”面对突如其来的提问,刘某神色有些慌张。
2019年,为推进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木洞镇按照每户50元的标准向12个村划拨厕改补助10万余元,明确这笔补助款用于推进厕改宣传等工作或用于补贴以社长为主的承担厕改矛盾协调的非财政供养人员,村专职干部不得享受该项补助。当年,钱家湾村实际完成322户无害化厕所改造,并按程序申请拨付厕改补助16100元。
了解到刘某所说的问题后,镇纪委调查人员立即开展走访核实,发现这笔补助款的发放情况与钱家湾村的账面资料并不一致。但当调查人员与该村党委书记何某谈话时,何某却以“不是我安排的”“我不清楚”为由予以否认。
“我们已经逐一询问了领取表上的人员,他们所领取的厕改补助标准是每户20元,剩下的钱去哪了?你如实说明情况才是正确的选择。”经过调查人员反复做思想工作,第二天,何某来到镇纪委办公室说明了情况。
原来,在得知镇财政将拨付厕改补助后,何某便主持召开村“两委”会,提出按每户20元的标准发放给各社社长,剩余的补助款由何某等8名村干部平分,与会人员无人反对。
在何某授意下,钱家湾村制作了2019年无害化厕所改造社长补助发放“阴阳表”——一份显示按每户50元的标准全额发放给12名社长;另一份,则按每户20元的标准,交12名社长本人签字领取。如此一来,就产生了每户30元的厕改补助“差额”。
就这样,钱家湾村8名村干部把厕改补助“改”入了自己腰包。经查,何某等8人私分厕改补助共计9320元。目前,违纪所得已被全额追回,何某因提议安排制作虚假资料并参与私分厕改补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村干部也受到相应处理。
以案为鉴,牢守底线。在区纪委监委督促下,木洞镇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以案四改”,就全镇厕改补助发放情况开展全面清理排查,针对厕改补助发放不及时、非领取人代为签字等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方案,责令各村逐条整改落实,确保厕改补助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同时,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工作补助使用办法,严把申报关、审核关,坚决防止财务审核走过场、走形式,并加强对村居干部的警示教育,着力提升村居干部廉洁意识,做到警钟长鸣,扎实为民办好事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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