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通报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县纪委近日通报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1、棣丰街道贾店村党支部原书记郭吉庆等人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棣丰街道贾店村党支部原书记郭吉庆、贾店村原会计、党支部原书记王宝瑞,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共同或单独将村集体资金长期借给他人使用。县纪委给予郭吉庆开除党籍处分,给予王宝瑞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郭吉庆、王宝瑞刑事责任。
2、小泊头镇西卢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宝青克扣村民低保金问题。2015年2月至2015年10月,小泊头镇西卢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宝青在代西卢村某村民领取低保金过程中,克扣该村民低保金520元。小泊头镇党委给予王宝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车王镇段家村党支部原书记刘金国等人坐收坐支段家村卫生室帮扶资金问题。2013年,车王镇段家村党支部原书记刘金国,段家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原会计王建明收到原县卫生局帮扶段家村卫生室建设资金后未入村账,直接拨付给工程队。车王镇党委给予刘金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王建明党内警告处分。
4、碣石山镇庄子西村村委会委员唐福花套取国家惠农补贴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3年,碣石山镇庄子西村村委会委员唐福花共套取小麦补贴、玉米良种补贴1851.8元。碣石山镇党委给予唐福花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维护好群众利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基层,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