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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运用“四种形态” 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1       

        今年以来,无棣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使“四种形态”有机地融入到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之中。 

  坚持“纪在法前”。克服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纠正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政绩观,切实回归党章要求,着眼全面从严治党大局,处理好“森林”与“树木”的关系,“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维护“整个森林”的健康生态,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日常执纪监督,对出现违纪苗头或轻微违纪的,综合运用廉政谈话、批评教育、函询谈话、专项约谈、组织处理等手段,及时提领子、扯袖子,让本人红脸出汗,治病于初起,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问题。2016年以来,实施函询7起,诫勉谈话13人次,批评教育30人次。 

  坚持“快查快结”。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处置问题线索,理清线索确定重点。在执纪审查环节,由“盯违法”转向“盯违纪”,快查快结,集中精力把违反纪律的问题查清后,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对能够作出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问题,及时定性,快速办结。2016年以来,立案10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8人。 

  坚持严查“四风”。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紧盯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重点深入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农家乐”、娱乐场所、停车场所等进行明察暗访,对公车私用、公款送礼、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严防“四风”反弹回潮。2016年以来,共开展明察暗访16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例19起,处理3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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