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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9       
 
        县纪委近日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水湾镇古良村党支部原书记付思新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3月,付思新在任古良村党支部书记职务期间,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为村内党员购买慰问品。水湾镇党委给予付思新党内警告处分。
        柳堡镇柳堡学校校长王先风等人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5年春节前,经王先风与柳堡学校总务处主任郭庆献商议决定,使用公款为柳堡学校14名班子成员发放春节福利。2015年1月至5月,在王先风意见主导下,违规使用公款走访慰问学校教职工及学校驻地所在村党支部书记。县纪委分别给予王先风、郭庆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他领取福利的12名学校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海丰街道杨坊村党支部书记袁振清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问题。袁振清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采取虚列开支手段,违规报销招待费,并在村集体资金中,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海丰街道党工委给予袁振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压到基层,下大力气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纪违规的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形成震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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