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通报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县纪委近日通报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佘家镇西栾村党支部书记张树军等人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等问题。张树军及西栾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报账员袁玉华,在任职期间,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疏于管理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且张树军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利益问题。佘家镇党委分别给予张树军、袁玉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西小王镇小官村党支部书记李延江违规收取群众费用问题。2011年5月,李延江在为村民协调贷款工作中,违反党的群众纪律,违规向村民收取协调费。西小王镇党委给予李延江党内警告处分。
碣石山镇邱一村党支部书记邱清河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问题。2014年,邱清河在邱一村户表改造及进户线铺装工程施工期间,将村民电改集资款变相列支招待费,以虚列支出的方式将电改集资款垫付村自来水费。碣石山镇党委给予邱清河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健全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严格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