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县纪委近日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县卫计局卫生监督所所长马金华、综合监督股股长袁梦峥等人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1月13日,马金华、袁梦峥在小泊头镇计生办检查镇街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办公室设置情况过程中,于当日中午,私自使用公务用车赴河北省海兴县赵高庄村接受小泊头镇计生办主任高明通私人宴请。县粮食副局长高德华、小泊头镇计生办副主任马建国、小泊头镇计生协会副会长李希元参与宴请,所涉人员均饮酒。县纪委分别给予马金华、袁梦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高德华、高明通、马建国、李希元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柳堡镇黎敬东村党支部书记于洪江私自将村委会办公室借予他人开办暑期辅导班的问题。2016年7月,于洪江在未召开村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的情况下,违反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私自将村委会办公室无偿借予他人开办有偿辅导班,并造成一定不良影响。于洪江之前因受行政处罚受到党纪处分,此系再次违纪,县纪委给予于洪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棣丰街道办事处贾家楼村原党支部书记商宝富、原村委会主任韩培学挪用土地补偿款问题。2013年至2014年,商宝富在担任棣丰街道贾家楼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未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也未与农户进行协商的情况下,擅自挪用群众土地预征补偿款。韩培学作为时任棣丰街道贾家楼村村委会主任,在商宝富提议擅自挪用群众土地预征补偿款时,未提反对意见,也未制止。县纪委给予商宝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韩培学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廉洁履职。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