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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第一季度立案51起,党政纪处分27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3       
        2017年以来,无棣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转变执纪审查理念和方式,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有效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
        从审查对象着手,重点突出“三类人”。着力筛选违反“六项纪律”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重点盯住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这“三类重点人”,牢牢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把违反各项纪律、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及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切实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今年1-3月,该县纪委共受理各类检举、控告、申诉119件次,比去年同期101件次增加18件次,同比增加17.8%。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起,处理15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
       从审查内容着手,紧盯基层“六大领域”。该县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特别是针对扶贫、“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养老低保、救济等五个重点领域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联的“特权”部门、关键岗位领域,重点查处骗取冒领、截留挪用、强占掠夺、贪污私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雁过拔毛”式基层“微腐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今年1—3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开展党内问责5起5人。
        从审查方式着手,综合运用“四种形态”。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注重抓早抓小、快查快结。把“四种形态”运用到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执纪审理等环节, 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不敢担当、为官不为、廉而不勤、消极懈怠等问题,勤“浇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今年1—3月,该县纪委共立案查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51起,办结27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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