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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27       
        县纪委近日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柳堡镇东岳里村党支部书记赵连收违规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2017年4月10日,在东岳里村路边沟第一次招标过程中,赵连收于当日中午使用村集体资金招待中标方,席间赵连收违规提供白酒、香烟并饮酒。同时,赵连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柳堡镇党委给予赵连收党内警告处分。
        海丰街道办事处东关村党支部书记程玉山等人公款国内旅游问题。程玉山在担任东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2013年“七一”期间擅自决定使用村集体资金组织村内30余名党员赴烟台长岛旅游。时任东关村党支部副书记杨超,村党支部委员赵伟、王金增,报账员沈永庆未向程玉山提出反对意见并参与旅游。同时,程玉山、沈永庆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县纪委给予程玉山、沈永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杨超党内警告处分。海丰街道党工委对赵伟、王金增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西小王镇敬老院院长陈景军等人虚报、克扣五保供养资金问题。陈景军在担任西小王镇民政所所长兼敬老院院长期间,虚报、克扣个别五保户供养资金。杜清历自2016年12月担任西小王镇民政所所长后,发现该敬老院五保供养资金发放存在不合规问题,但未及时进行整改,造成该敬老院2017年1至3月份仍存在虚报、克扣个别五保户供养资金问题。县纪委给予陈景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监察局给予杜清历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守纪律底线;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下大力气整治和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其蔓延势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重点问题,突出重点人员,紧盯重要区域和部位,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强化责任追究,对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腐败问题仍然多发、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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