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受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投诉举报范围、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规范投诉受理方式,切实用好“全民参与”这一纠治“四风”利器,现将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范围及投诉举报方式再次予以公示公开,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就受理范围内的有关问题进行举报,纪检监察机关将及时严肃调查处理。
一、受理投诉举报的范围
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楼堂馆所违规问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以及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等问题。
二、投诉举报的有关要求
1、鼓励提倡实名投诉举报,以便及时准确了解情况,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县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保密。
2、反映的问题和线索要客观真实,要尽可能详细,有现场照片、视频等资料的要一并提供,以便于核查。
3、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对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举报投诉或者以举报投诉为名借机敛财。
三、投诉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543-12388转5号键;
举报邮箱:wdjwdfzfs@126.com ;
网络举报:http://bz-wudi.jb.mirror.gov.cn;
微信公众号:清风无棣
中共无棣县纪委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