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通报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县纪委近日通报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水湾镇贺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孙建新非法占有小麦良种补贴款问题。孙建新任贺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该村虚报的小麦良种补贴款,用于个人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县纪委给予孙建新党内警告处分。
海丰街道办事处城西高村党支部书记高延信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等问题。高延信任城西高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变造会计凭证报销村内吃喝等费用。同时,高延信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海丰街道党工委给予高延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碣石山镇张家码头村村委会主任张祥春非法占用村集体窑厂问题。2004年到2014年期间,张祥春承包村集体窑厂从事营利性活动未缴纳承包费,造成村集体收入损失。碣石山镇党委给予张祥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执纪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动真碰硬,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