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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9       
       县纪委近日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县委新闻科科长蒋惠庆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9月30日,蒋惠庆收受某公司阚某某赠送的礼品。县纪委给予蒋惠庆党内警告处分。
       县住建局燃热股股长王兆峰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9月20日,王兆峰收受某公司吴某某赠送的礼品。县纪委给予王兆峰党内警告处分。
       海丰街道办事处南关村党支部书记张行勇等人侵占拆迁补偿款问题。2011年11月,南关村党支部书记张行勇、村委会主任马义祥利用协助县政府从事南关村拆迁安置工作的职务之便,将拆迁补偿款占为己有。海丰街道党工委分别给予张行勇、马义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以案为鉴,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敬畏意识,守住纪律底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狠抓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隐形变异“四风”,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无视党的纪律规矩、不知止不收敛的,一律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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