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侵害群众 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自律,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县人民法院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审判员秘杰云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1月31日,秘杰云安排他人使用执法执勤用车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县纪委给予秘杰云党内警告处分。
小泊头镇孙道门村党支部书记孙洪廷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14年7月,孙洪廷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母亲马某某办理低保,谋取利益。小泊头镇党委给予孙洪廷党内警告处分。
水湾镇鞠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牛友山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等问题。牛友山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个人及亲属谋取利益。牛友山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县纪委给予牛友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规守纪,廉洁履职。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扎实有效的成果取信于民。
中共无棣县纪委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