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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棣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1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日至5月1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无棣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20日,县委巡察组向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局党组按照政治巡察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力以赴抓好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见底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
       1、关于“十九大精神学习不深入,贯彻不坚决”问题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一是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主题党日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扎实地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党组成员及全体党员人人建立学习笔记,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党组成员每人准备上一堂党课。三是定期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知识考试,促进自学,强化记忆。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将政治理论转化为具体行动。
       在此基础上,我局积极开展党的活动,党建引领行动自觉。6月29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全局上下对标先进、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努力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6月29日,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以“不忘初心跟党走”为主题的“迎七一·唱红歌”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责任感与使命感。7月16日,党组书记于清勇为局机关全体党员上了一堂题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一名合格民政人》的主题党课。7月25日,在主题党日学习会议上,由梁连华、王超、吴桐同志结合自己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分别谈了心得体会。8月10日,组织在职全体党员进行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知识考试。8月13日,局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以党小组为单位,以“全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好工作落实”为题开展了集体研讨,全体党员认识进一步提高,“四个自信”进一步坚定,“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呈现出了心齐、风正、劲足、共谋发展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养老工作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三项行动”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无棣县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棣政办字〔2018〕3号文件),将全县养老工作向纵深推进。二是加强对“情暖夕阳·健康无棣”养老服务品牌推介,在阳光养护院等养老机构加挂宣传牌。三是积极引进先进养老理念。引进天津龙福宫养老服务中心投资改造水湾镇敬老院,实行“一院两制”,开展医养结合精准试点。
       双拥和烈士褒扬工作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三项举措”提升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水平。一是创新工作方式,借无棣舰下水、试航、入列等节点,县委县政府分别组织慰问团赴武汉、舟山等地进行走访慰问,与海军无棣舰官兵缔结军地共建单位,为无棣舰官兵送去家乡的关怀和慰问。二是7月份开展了“以情双拥、五进军营”系列活动。相继开展了慈善救助进军营、“两新”组织进军营、法律援助进军营、医疗卫生进军营活动,为驻棣部队送去慰问金等慰问品,救助6名困难官兵,在营房开办讲堂、送学法律、送医送药,赢得了广大官兵的一致好评。三是烈士墓区提升工程已全面实施,纪念广场维修工程已完工,烈士骨灰存放架全部更新,将木质骨灰架全部更换为合金存放架,消除了消防安全隐患,“烈士英名墙”建设按照设计要求向前推进,已接近尾声。
       2、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主责主业落实乏力,重点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第一,优化军休所管理切实加强军休管理,严格执行军休政策,对军休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项待遇”相关规定。加大了对军休所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成了电、水、厕、暖改造,重新硬化了道路,完善了干部活动室及部分娱乐设施;强化军休支部建设,组织军休干部党员参观了无棣县革命历史纪念馆,“七一”期间重温入党誓言,加强初心使命教育,主题教育向纵深发展。
       第二,落实社会养老服务职能,加大专项资金监管力度。一是出台《无棣县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细则》、《无棣县日间照料机构管理细则》、《无棣县农村幸福院管理细则》,于8月3日正式下发,促进社会养老事业规范管理;二是对正常运行的养老机构进行核查,依照《细则》规范其运营。
       第三,扎实落实“扶贫兜底职能,实施低保工作集中整治“回头看”。一是通过低保集中整治,建立了4个扶贫台账,将49户82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目前正在开展低保整治“回头看”,对不是低保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调查摸底,确保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兜底”救助。二是结合低保整治,对在办理低保过程中入户调查、审核审批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健全完善了低保档案手续,确保了低保数据准确。
       第四,加强烈士陵园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实施烈士陵园提升工程,建立烈士褒扬长效机制,革命历史纪念馆长期向社会各界开放,“七一”“八一”期间,迎接了中小学生、驻棣官兵、公安干警、离退休老干部等群体参观学习活动,今年累计接待社会各界参观15000余人次,充分发挥了红色教育基地作用。
       第五,健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各镇街均建有“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办事流程上墙,救助档案完善。组织各镇街和县局财务、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于8月3日参加了市民政局举办的全市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应用培训班。从网络上实现了县平台与市平台的对接,统一使用市平台实施各项救助。
       3、关于“未切实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服务基层群众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第一,制定实施“党员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制度加强全体党员群众路线学习教育,提高对“党员联系群众制度”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完善在职党员联户制度,结合精准扶贫,扩大群众联系面,以此规范完善民政工作程序和措施,更好地为民服务,体现“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新时代民政工作宗旨。8月29日,研究制定了《中共无棣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群众满意民政服务站所(窗口服务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了各镇街民政所所长及民政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议,部署创建活动,提出创建标准要求。创建活动以建设“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基层服务站所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结合民政领域“微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落实市县两级民政资金审计意见,完善工作流程,实施“六查”“六公开”,打通“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加强民政服务站所作风建设,提高全县民政依法行政水平、服务群众水平。
       第二,积极对接市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积极协调市级家庭收入核对中心,将县级需要核对的人员录入系统,通过全市大数据核对,确保救助精确。
       积极推进殡葬改革管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车、发放宣传单、传送微信、“村村通”大喇叭广播、公示栏公示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使群众真正认识到殡葬改革的意义,自觉支持殡葬改革。二是加强调研督导。8月6日至14日,县民政局联合县府督查室对全县各镇街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督促镇村两级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指导村级红白理事会尽职尽责、发挥作用。同时,建立了每月到基层督导制度,加大对镇街督导和考核力度,确保火化率明显提升、丧事简办蔚然成风。
       4、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彻底”问题
       第一,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范。一是根据《中共无棣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完善了《中共无棣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工作中,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召开局党组会议,突出“民主集中制”原则,有议有决,提升各项决策的民主性、科学化。二是实行专人会议记录制度,实事求是地形成各项记录和痕迹。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经党组全体人员签字后存档并抓好贯彻落实。三是落实对会议记录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政治纪律培训,规范会议记录,杜绝会后补记会议记录现象,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第二,对全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严格落实集体研究制度。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安排的重要工作等“三重一大”事项,必经局党组会议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规定程序,集体研究落实意见和落实措施,确保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全部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个人私自表态、决定重大问题,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公开性。
       5、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乏力,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未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问题
       第一,强化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思想观念,狠抓《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的执行和落实,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8月6日,局党组按照“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之规定,对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2018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第二,制定并落实《中共无棣县民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一个支部、联系一个支部”制度》。党组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党员民主评议、批评与自我批评,以个人的示范效应带动所属支部活动的开展。局党组转发了《中共无棣县民政局总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细化“三会一课”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各支部分别制定了年度组织生活方案,自8月份从严抓好落实。局党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季度分析会制度和半年检查考评制度,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促进党支部“三会一课”规范化。局党总支派员参加各支部活动,强化指导、监督,督促其严格落实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各党支部加强对党员教育,监督党员围绕中心任务尽职履职,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
       6、关于“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的不严不实。‘主题党日’活动效果不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形式化”问题
       第一,进一步完善“主题党日”各项活动严格“主题党日”活动内容、通知、活动方式、记录等事项的研究和安排,采取参观、观摩、党课、讨论会等党员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充实个性化活动内容,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活动成效。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部分党员因外出或挂职、借调等原因,不能在本支部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实际,区别对待,分别安排,确保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能够找到切入点,能够融得进,有所获。严格规范档案管理,活动记录及时整理、及时归档。
       第二,建立健全党内集中教育责任制。组织各支部书记开展“如何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集中讨论、集中整治活动。对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实行主体责任人制度,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7、关于“民主生活会程序不合规,材料不齐全,查摆问题年年改、年年犯,党组书记带头示范作用发挥不强”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中共无棣县民政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注重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发言材料由本人亲自撰写,对照党内规定,真查、真摆自身问题,杜绝问题轻描淡写、避重就轻,党组书记会前审查把关;注重查摆问题整改和整改措施落实这一关键环节,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思想斗争武器,敢于相互批评,充分发挥“红红脸”“出出汗”的警示教育作用。二是加强工作人员文书撰写、档案管理知识培训,严格按照规范格式、实事求是地记录会议议程讨论发言情况。三是对2017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资料,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
       8、关于“党建力量薄弱,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足,‘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第一,规范党组织生活。各支部严格落实《中共无棣县民政局总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规定开展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坚持党课材料由党组成员亲自撰写,党员教育切合民政工作实际,杜绝了从网上抄袭问题发生。
       第二,提升党务工作人员素质,充实工作力量。党务工作者加强了对基层党组织相关知识的学习,党务工作水平明显提升。各支部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关心、教育、管理,及时充实工作人员,党建工作力量得到加强。
       9、关于“选人用人不够严谨,存在自设科室调整提拔干部”问题
局党组深入学习领会《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条例》等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执行。8月6日,根据工作需要,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党组成员分工,并将社会组织管理职能转交基层政权建设股管辖,消化了“社会组织管理股”不符合“三定方案”问题。
       10、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研究部署不够,重视程度不足,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问题
       第一,对党风廉政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局党组根据县纪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无棣县民政局廉政警示教育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组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分析研究廉政风险,针对风险和苗头问题,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使“扯袖子”“悄悄话”“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起到廉政教育和警示作用。8月13日举行的“主题党日”活动期间,县派驻民政局纪检组组长杜其祥同志就省纪委组织开展的“四个违规”清查活动对全局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清正廉洁的正确理念。
       第二,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对《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情况已整改完毕,股室长与分管领导、党组成员与党组书记分别签订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局党组成员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制定并落实“每季度一调度”制度,及时将班子成员召集分管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安排部署廉政建设的工作资料整理归档。
       11、关于“对下属站所疏于监管,风险防控办法不多、措施不力,个别站所成为单位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隐患所在”问题
       第一,加强对站所监管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一个支部、联系一个支部”制度,党组成员每月至少到分管的事业单位、站所工作一天时间,通过个别座谈等方式,了解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纪律等方面状况,突出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强化管理措施,实施有效监管。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研判近年来发生的几起违规违纪及突发事件的成因,制定工作预案,举一反三,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再次发生。
       第二,强化殡仪馆管理。修订了殡仪服务规范,严格要求规范操作。修订完善了《无棣县殡仪馆违规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召开专门会议传达、部署、教育,严格设防、堵塞漏洞,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事件发生。
       12、关于“对党员日常教育监督乏力,对党的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制度建设“制而不度”,整治活动形式化,忽视对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问题
       第一,传达“严禁兼职取酬”相关文件精神。根据6月1日县委组织部召开的“组织人事工作会议”精神,6月2日,已将《关于进一步落实组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棣组通〔2017〕47号)文件复印发至局全体干部职工,要求全体同志深入学习领会禁止工作人员以及退休后擅自到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兼职取酬纪律规定精神,增强工作人员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7月份的老干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清理公职人员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和出资办企业工作的通知》(棣组通〔2018〕24号文件)学习讨论,并建立了老干部党支部每半年分析退休人员未经组织批准擅自任职、兼职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第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以局党组正式文件形式公布执行。同时,对局党组织学习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以及其他各项工作制度开展了自查,根据新时代要求和工作实际,完善内容,整改提高。
       开展调研督查活动。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局党组成员分组对各镇街民政所及低保办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形成了专项报告。局党组根据各组调研、督查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基层单位作风建设措施,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四,对单位原受处分情况,在全局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对此上升为制度,今后,凡此类问题,一律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
       13、关于“对审计反馈意见认识不足,整改不彻底”问题
       城市低保在前期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第三方机构已全面完成入户核查并出具评估报告。针对大多数城市低保对象无单位管理的现状,研究下发了《关于改进城市低保工作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突出社区管理优势,将城市低保对象的人员及档案交由所在镇街民政所管理,彻底解决档案管理不规范、审批程序不合规、入户核查不到位问题。
       14、关于“派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探头作用发挥不强”问题
       一是加大与党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谈心谈话频次,及时了解掌握全局中心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一个时期的廉政风险点,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探头作用。二是定期深入科室和基层单位进行座谈了解,深挖单位内部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的作用,将廉政风险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对局党组开展的各类纠风活动,积极参与,掌握动态,及时提醒,发挥好纪检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
       15、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多部车辆闲置,造成资产浪费”问题
       一是针对闲置的公务车辆状态已报废状况,正在启动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程序。二是对现有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定点维修与加油卡制度,并及时核对行驶里程与维保、加油记录,杜绝跑冒滴漏、假公济私。三是对仍在运行的2辆公务用车,严格执行“派车单”管理责任制。机要用车统一由办公室主任派遣;流浪救助用车由流浪救助站站长负责调配。
       16、关于“局机关账务存在科目列支错误”问题
       一是制定了《无棣县民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及账务核算严格按照《办法》执行,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二是加强了对会计人员的培训,按财务制度规范科目,分清科目核算内容,规范核算差旅费、培训费和公务接待费。
       17、关于“下属单位或企业账务”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安排专业人员从事财务工作,按照财务规范及时处理账目。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及时准确申报建设项目,确保资金发挥最大作用。三是殡仪馆和福利企业总公司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并及时补交了税款,按照税务部门规定已整改完毕;收回了违规报销的电话费,已上缴县财政。
       18、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混乱,账实严重不符”问题
       一是开展了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程序及时对报废资产进行了核销。对国有资产系统与财务系统资产,进行了调整。二是将所有固定资产全部纳入国有资产系统统一管理核算。三是按照《无棣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认真落实固定资产采购及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程序,严格规范管理。
       19、关于“职工宿舍楼集资款长期挂账”问题
       鉴于宿舍楼老化失修,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宿舍楼维修改造工作组,针对民政局宿舍院1、2号楼楼顶漏水严重等问题,用此资金进行修缮,用好“职工宿舍楼集资款挂账资金”。目前,已询价完毕,确定了施工队伍,正在就维修事项向全体居民公开公示,公示结束,即开始施工。
       20、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按照审计结果,积极整改。二是建立民政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专项资金的分配、监管、使用负责始终,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巡察组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与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些顽固性问题还可能反复发作,一些深层次矛盾还需要持续化解,必须着眼长远、常抓不懈,立足长效、建章立制。下步,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从严从实推进党的建设,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推动民政事业快速发展凝聚正能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43--6337373
       邮政地址:无棣县海丰十七路与棣新四路交叉口无棣县民政局;邮政编码:251900(信封上请注明:对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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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棣县民政局党组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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