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纪委监委关于刘瑞华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
2018年5月,无棣县纪委监委对无棣县小泊头镇小泊头西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瑞华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问题立案审查调查,5月25日,刘瑞华被无棣县纪委开除党籍,5月31日,刘瑞华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8年11月,无棣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刘瑞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18年6月,无棣县纪委监委受滨州市纪委监委指定,对惠民县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惠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卞冬冬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同年7月,卞冬冬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8年8月,无棣县纪委监委对无棣县芦家河子农村供水分公司原会计冯秀财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问题立案审查调查,8月30日,冯秀财被无棣县纪委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8年10月,无棣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冯秀财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