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原盐业生产办公室副主任张宝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中共无棣县纪委、无棣县监委对无棣县原盐业生产办公室副主任张宝栋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张宝栋简历:
张宝栋,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无棣县碣石山镇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87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9月至2009年1月历任无棣县原大杨乡计生办副主任、原车镇乡计生办副主任、主任,马山子镇计生办主任;2009年1月至2010年10月任无棣县盐业生产办公室副主任;2010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保卫部部长;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任无棣县海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案发前任无棣县盐业生产办公室副主任。
经查,张宝栋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截留收入不上交,非法占为己有;工作失职渎职,给国有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从中联系,向他人介绍贿赂,情节严重;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放贷给他人,谋取高额利息回报,数额巨大,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索取贿赂,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张宝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无棣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无棣县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无棣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宝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