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县纪委近日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分别是:
山东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刘正军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19年4月5日,刘正军收受某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赠送的礼品。2019年4月,刘正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海丰街道办事处月角塘村党支部书记赵玉明在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7年8月至2019年1月,赵玉明未及时将本村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上报民政部门,致使低保户多领取低保金4217.37元。2019年5月,赵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西小王镇村镇办主任张振峰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7年,张振峰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职,擅自将危房改造材料按照统一时间进行签批,导致出现危房照片与实际不符、危房改造户后补材料等问题。2019年6月,张振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保持政治定力,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更加自觉地担负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当前录取升学重要时间节点,严查违规操办“欢送宴”“升学宴”“谢师宴”等行为;持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部署要求,对扶贫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坚决查处,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行业监管作用,真正让扶贫政策惠及全县广大贫困群众,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