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四个一”强化信访监督
无棣县纪委坚持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重要渠道,采取“四个一”模式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强化纪律审查,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门式受理”。上级交办转办信访件、下级报送信访件、同级移送信访件、本级接收信访件统一由县纪委信访室归口受理,经县纪委领导批示后分流处理。
“一张流程图”。规范信访办理程序,由接访人、信访室、分管领导对信访件进行三层筛选,将问题线索分为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线索和范围外线索。针对属于纪检监察范围外的问题线索,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并以督办函形式督办,同时要求相关部门按时反馈处理结果;针对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问题线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依纪审查,快查快结,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一月一通报”。于每月初通报上月各镇(街)、各部门信访发生数量和信访件办理情况,并以此作为各镇(街)、各部门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季一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信访工作大检查,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分组深入基层,对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汇总上报有关情况,将检查结果列入落实“两个责任”主要考核内容。发现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者在办理信访问题中徇私枉法、激化矛盾等问题的,坚决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