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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五集中”助力信访件清理办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18       
       近期,无棣县纪委根据省市纪委对实名举报件优先办理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对实名信访举报件进行集中清理办结,有效解决了群众“三访”问题。
集中梳理实名信访举报情况。根据工作要求,认真梳理2016年度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实名举报情况,建立实名举报情况台账,具体包括登记时间、信件来源、举报情况、信件处置及办理处分情况等,摸清底数,并逐项登记汇总处置方式。
       集中上报实名举报件办理情况。县纪委向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传达加强实名举报件办理工作要求,尤其要求各镇(街)纪(工)委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梳理实名举报情况,集中上报2012年以来实名举报件办理报告,重点对要情况要结果件再次审核把关,签字背书,明确责任。
       集中办理未办结实名举报件。根据梳理和汇总情况,要求承办单位对未办结实名举报件进行集中办理,优先办理,及时调查核实,限期办结,尽早反馈,杜绝“现案成积案”。同时,承办单位要将受理情况、办理过程、处理结果及时向实名信访人公开,加强群众对案件办理全过程的监督。县纪委进行直查、指导、督办、调度,提高办结效率。
       集中执行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工作。严格按照信访双向承诺制定要求,与实名信访人签订双向承诺书,做到应签必签;凡是签订双向承诺书的,必须在承诺期限或延期承诺期限中办结并答复,做到凡签必馈;在来访接待中实行双向承诺制度的基础上,对实名举报的来电、来信、网络件中,对核实确定的实名举报人,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双向承诺书,扩大签订范围,增强承诺公信力,提高签订率。
       集中通报及严肃责任追究。按照集中清理办结工作要求,利用两个月时间下大气力集中办结,对各镇(街)办理情况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中集中通报;根据办结情况,对出现工作不负责、调查弄虚作假走过场、处理不到位、泄露遗失扩散实名举报信息等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承办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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