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发票的金额与实际情况不符,可能存在虚报冒领或挪用资金的问题,建议重点关注或按程序移交……”近日,在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副组长”与各巡察组对接会上,“第二副组长”对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置提出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深度融合,无棣县委巡察机构制定出台《无棣县委巡察组“第二副组长”设立运行暂行办法》,选派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担任各组“第二副组长”。“第二副组长”不参与巡察组日常工作,主要为巡察组在发现问题线索、精准分类处置、提高办理效率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持,提高巡察问题线索质量。
截至目前,已选派联系碣石山镇、小泊头镇、埕口镇、柳堡镇等4个镇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担任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各巡察组“第二副组长”,与各巡察组开展对接13次,协助研判线索24条,有效推动了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深度融合。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被巡察单位性质、职能及特点,发挥‘第二副组长’作用,推动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无棣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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